央行再度表态区块链:泡沫明显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8-11-07 07: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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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央行研究局发布《区块链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文,文中直指不要夸大或迷信区块链的功能,目前真正落地并产生社会效益的区块链项目非常少,此外区块链投融资领域泡沫明显,投机炒作、市场操纵盛行。

(原标题:央行再次表态区块链:投融资领域泡沫明显,投机炒作、市场操纵盛行)

11月6日,央行研究局发布《区块链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文,文中直指不要夸大或迷信区块链的功能,目前真正落地并产生社会效益的区块链项目非常少,此外区块链投融资领域泡沫明显,投机炒作、市场操纵盛行。

遥想春节期间,各种火爆的区块链培训,进群扫码分享等信息刷爆朋友圈,人人都在谈论区块链,“韭菜们”抢着上车,生怕错过了这一轮财富再分配红利。

晦涩难懂的区块链有着让人钻研和秀智商的欲望,不明觉厉的高深技术,透着理想主义的革新气质,那些通过炒币致富的人成为了这个行业的标杆者。但事实上,很多所谓的区块链项目不过就是圈钱的另一种套路。

央行研究局:不要夸大和迷信区块链

我们先来看央行研究局文章对于区块链的描述:

一是,目前真正落地并产生社会效益的区块链项目很少,因此不要夸大或迷信区块链的功能,这些年的行业实践已经证明一些区块链应用方向不可行,特别是现代金融体系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各种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只要有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以及金融交易的安全性、便利性,就会融入金融体系。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项技术创新对金融体系产生过颠覆性影响,区块链也不会例外。

二是,区块链应用要立足实际情况,不要拘泥于一些过于理想化的宗旨,比如用科技来替代制度和信任是非常困难的,在很多场景甚至就是乌托邦。再比如,去中心化和中心化各有适用场景,不存在优劣之分。

三是,目前区块链投资融领域泡沫明显,投机炒作、市场操纵甚至违规违法等行为普遍,特别是涉及公开发行交易的Token项目,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结论如此,所以为何区块链至今都没有大规模应用的场景,也无法在金融领域称得上是一种技术创新?

举个简单例子,那就是金融领域最常见的支付功能。众所周知,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

官方数据显示,比特币每秒钟最多支持6笔交易,而PayPal平均每秒钟能支持193笔交易,Visa平均每秒钟能支持1667笔交易。

时报君再通俗易懂地翻译一下,区块链机制下,每一笔比特币交易都被放进一个交易池中,当这些交易凑满1M容量时,会被封包成块,形成一个节点并由全网用户去认证并记录,根据目前的数据是平均每6分钟(360秒)系统就会出一个块,内含大约2000笔交易,也即是比特币系统每秒只能处理约6笔交易。

所以好好的阳关道不走,为啥要去走这崎岖的山路呢?抛开所有繁冗复杂的技术噱头,区块链的公共账本和传统中心账本相比,有一条鸿沟在逻辑上无法逾越——那就是公共账本的交易处理节点永远是中心账本的乘数倍。

还有用区块链技术来替代制度和信任,在很多场景是不可行的。设想一下A以比特币向B买入某一货物,A跟B是两个完全没见过面的人,也无需经过受信任的第三方机构,就可以在区块链内有保障地进行,这是去信任的真正含义。

但在交易的另一端,A如何确保B会按时交付合格的货物?只要做不到一手交比特币、一手交货,就存在不容忽视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因此,完全的去中心化,去信任机制是不可行的。

即使存在这么多的逻辑漏洞,但依然有很多区块链项目排着队的等待被风吹起的那一刻。尤其是打着区块链幌子的ICO大行其道。

警惕打着区块链幌子的ICO

央行研究局文章中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8月对15个国家的600名公司高管的调查发现,有84%的公司对区块链感兴趣,但52%的公司区块链项目处于研发状态,10%的公司有区块链试点项目,只有15%的公司有正在运行的区块链项目。

而一些区块链项目具有平台经济特征,而Token(数字资产、通证或者代币)在这类平台型项目中可以兼具两种角色:首先是项目启动时的融资工具,体现为ICO。其次是平台内经济活动的支付工具。

而Token为持有者带来双重好处:一是用Token购买平台内的商品或服务,二是Token价格的上涨,正是因为这双重角色为Token价格带来了极大不稳定性,并被借机炒作。

很多区块链项目的Token在加密货币交易所挂牌的标准很低,甚至利用投票上币规则,交易平台、发行者往往赚的盆满钵满,事实上这些投票上币的区块链项目99%都还处于白皮书阶段,但早期投资者和项目团队持有的Token可以通过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变现,风险转嫁给投资者。

财经专栏作家肖磊在接受时报君采访时表示,对于目前ICO项目上币情况,很多都不成熟,区块链的有点在于去中心化、去信任化,但这只是理想中的情况,区块链理念无视这些基本的经济逻辑,试图通过用户直接交易(p 2 p)的方式驱除中间人,这极大地增加了交易节点,降低了交易的专业性,注定只能是个乌托邦式的空想。

央行研究局在文章中也表示,在很多区块链项目,因为Token持有者在项目治理中的地位比较模糊,而Token的快速变现机制更不利于投融资双方的利益绑定,数据显示,用ICO项目推特账户的活跃度来衡量,到ICO后120天,只有44.2%的ICO项目处于活跃状态,这意味着其他区块链项目基本处于“休眠”状态,Token的快速变现机制也是与ICO有关的各种投机、炒作甚至欺诈活动的重要根源之一。

今年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央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声明并提示风险: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借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而这些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诈骗行为还具有以下特征:

1、 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交易,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还有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甚至有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大。

2、 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通常会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用“大V”站台背书,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但实际上这些虚拟货币都是通过幕后操纵虚拟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牟取暴利。

3、 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隐蔽性和迷惑性较强。

4、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监管层认为,上述打着“金融创新”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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